晨跑

安雅琴   记忆里,最早的一次跑步是在村里上小学时。当时在生产队的大场上全班分组跑,已记不清为什么要在生产队的大场上跑。只记得跑下来,脸色蜡黄,心慌气短,手心出汗,全身瘫软。从此后,便怕极了跑步。跑步——与我这一生怕要绝了缘。   但一直记得有个瘦小的同班同学——霞霞,是个跑步能手。当时有个干部模样的男子一直在专门训练她,在尘土飞扬的操场、在生产队的大场上,还常常看到,她像蝴蝶一样飞跑在开满油菜花的乡间小路上。   后来,离开村子到镇上上中学,为了能跳出农门,改变命运,拼了命地学习。早晨时间金贵,便在晚上下晚自习后,和同学成群结队去镇上的马路边跑步。但从来不敢参加学校的运动会和越野赛之类。几斤几两,心知肚明。   后来,来到省城上大学,有了充裕的时间,便在清晨,穿着那件亮黄的运动服,跑过静悄悄的校园,跑在寂静少人的马路上,绕着晨曦笼罩的大雁塔,一跑就是三年。雄伟而庄严的大雁塔,穿越光阴,留在了我的记忆里。至今记得,清晨的大雁塔,时而云雾缭绕欲醉欲仙,时而云蒸霞蔚恍若梦幻,时而黑云压顶塔欲摧……屹立在古城的千年古塔,智者般给我指引与启迪。由于晨跑,大学的那几年,学校长跑队、越野赛、运动会、西安大学生运动会上总能让我在那一声声的指令枪响中一次又一次地超越自己。   工作后,在当年唐僧西天取经归来晒经的朱雀大街上晨跑,绕着护卫着西安城的环城公园晨跑。跑在晨曦里的西安城,喜欢看远处的脚手架托举着那一轮正在孕育着的朝阳,仿佛要把城市托起;喜欢弥漫在静谧上空的霞光;喜欢挂着晶莹露珠的草丛,喜欢开满石榴花的林间。在这些寻常的自然中晨跑,常常感到神奇,即使在阴沉的天气里,也能听到鸟儿的鸣叫声,闻到花香,仿佛阴沉的天气里也能看到阳光似的。   后来休养在家,离家不远有处公园,即使买月票、年票也要在这座西安城最好的公园里晨跑。在这里晨跑的那些日子,得益于高人不经意的指点,时间保证55分钟,一开始是快走8圈,也记不清走了多少天就开始跑了,走8圈用56分钟,跑8圈只用48分钟,所以就用多余的时间再跑一圈成了9圈,为了追求十全十美,就跑成10圈了。公园里的路四通八达,我选择最外层最大的圈。数圈成了一个难题,常常就多数或漏数,心里常有种小鹿在跳的感觉。后来,就设个固定的地方,每跑一圈就揪个树叶,当手中攥够10个树叶时,任务就算完成了。可一把树叶攥着也不自在。后来就改成数手里攥的一把钥匙。数着钥匙跑了不知几年,后来,又发现了一条什么也不用的数圈妙计。绕着山后三圈、绕着湖岸三圈,绕着竹林三圈,最后再随机选人少的路跑一个圈。无论阴晴无论冬夏,在这座美丽的公园里,我用自己的脚步丈量着这里的每一寸土地,我用自己的眼睛,把这里的一草一木装进心底。我见证了湖边的柳从鹅黄怎样变成了嫩绿、绿到浓得化不开的碧汪汪的绿。清晨的阳光一丝一缕地洒在公园弯曲迷人的路上、绿油油的树上、毯子似的草上、晨练人的身上,汗水流淌在这些美丽的风景里。这些浸润着晨跑的日子,显影在生命的长河里,时常让我在流逝的光阴里依稀看到青春飞扬的自己……   在这里,一跑就是十多年;在这里,把自己跑成了一道风景。   在异国他乡出游时,安顿好酒店,第一件事就是观察周围的环境,询查理想的锻炼场地。在酒店的健身房晨跑过,在寂静的海滩晨跑过。在美国的洛杉矶女儿的小区所在的街区晨跑过,绕着德国的古城堡晨跑过,在德国乐高小镇的跑马场晨跑过,在丹麦流经哥本哈根的那条美丽无比的河岸边晨跑过。最让我难忘的是,在丹麦的乡间小路上晨跑,路不宽,弯弯曲曲伸向远方,路两边是正在收割的田野,太阳的光辉将田野照得恍如梦幻,一层一层伸向远方,那条路把我引向海边。晨曦笼罩的大海宛如睡眼惺忪的少女,有种朦胧的美,浅水有几只灰鸭,荡起的涟漪打破了宁静。岸边有几把木椅,一张木桌,一切那么静那么美好,跑得脸颊红扑扑的我,把这一切的美好都装在心底。   如今,重返工作岗位,没了晨跑的机会,我便把茶余饭后的空闲时间当成了晨跑,在细雨中、在骄阳下、在夜幕里,感念于大自然赐予的绿树、阳光和空气;感受着内心里的那份宁静与祥和。   我怀念那些晨跑的日子,那些让我大冬天穿件单衫也热气腾腾的火一样的日子……

巴马

廉涛   去年春节,妻子提议出去转转,我说去哪里呢?她说去巴马吧,并一再强调巴马是世界长寿之乡,有好多百岁老人呢。我想,过大年去长寿之乡,沾沾长寿老人的福气,探究一下长寿的秘诀倒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巴马位于云贵高原的南麓,年均气温20.4摄氏度,空气湿度相对平衡,尤其空气中的负氧离子,平均每立方厘米达3万个,是大城市的近百倍,而负氧离子号称空气维生素,对呼吸、血管、神经系统都有着良好的影响。如此说来,到了巴马,就等于到了一个天然大氧吧了,难怪呼吸起来觉得格外的舒坦。   午饭时分,十人一桌,十菜一汤,两荤八素,荤菜是当地的鱼和鸭,素菜是自家种的萝卜、白菜之类,汤是用当地特有的火麻为主要原料做的菜汤。据说火麻含有大量的微量元素和丰富的不饱和低脂肪酸,长期食用,对治疗高血脂、糖尿病有明显疗效,还能起到延缓衰老和抗辐射的作用。因此,当地有谚语道:“天天吃火麻,活到九十八”,火麻成为当地人必备的食品。老板娘一边热情地上菜一边细声细语地说:“大家多喝些汤,我们巴马的水为弱碱性小分子团水,能维持血液和体液的酸碱平衡,人体细胞容易吸收,可养人了……”   午饭过后,我们乘船来到一个叫百鸟岩的地方,船从洞口滑入,“哗哗”的水声和溶洞的幽暗一起撩拨着人们的心。过一阵,洞顶突然有了一个自然的天窗,透进光来,就像点了天灯。置身其中,入梦出梦,听鸟鸣水滴,赏波光幻影,如临仙境。岩内空气清冽,停船呼吸吐纳,顿感心旷神怡。   正当大家沉醉之时,到了传说中的百魔洞。百魔洞内石英、石柱千姿百态,暗洞、奇山、天坑让人目不暇接。洞的中央有一块开阔地带,据说是当地的磁疗中心,许多人坐在石凳上闭目养神。导游说,巴马地处地质断裂带上,地磁高出一般城市的3倍。高地磁能改善睡眠,增加睡眠的深度。   我们从洞里向洞口返回的路上,正好看见一位瑶族大妈身背大篓筐,提着两个大袋子,沿着陡峭的石阶迎面向我们走来。我赶忙上前去搀扶大妈,她连声说:“不用不用,我行我行。”大妈目光炯炯,面色红润。我羡慕地问:“大妈今年高寿?”“92了。”我先是半信半疑,可仔细一想,巴马的长寿老人很多,92岁在长寿之乡也许真的不算什么。   我的猜想很快得到了验证。就在离百魔洞不远的八盘屯,随处可见挑水、打柴、放牛、耕田、负重行走或摆摊做生意的老人,随便一问都是八九十岁了,百岁以上老人,就有十几位。我们走进一位姓罗的百岁老人的家里,看到我们,老人便起身热情地招呼。看着老人硬朗的身体,我抓紧请教秘诀,老人乐呵呵地说:“不与人争,知足常乐。”然后,老人给我们背起了当地的“三七养生”民谣。从吃饭、穿衣、睡觉、锻炼到做事、待人、休养、老伴,句句都充满着朴素的辩证法。看到堂屋正中摆放着一副寿材,我问家里人这是什么意思。家里人告诉我,在巴马,有给60岁老人“备棺”的习俗,儿孙们为了消除老人的后顾之忧,使老人能安享晚年,往往在老人的要求下,请木匠来家里制作寿材。老人天天看到为自己置备的寿材,习以为常,会慢慢忘却生死,逐渐形成一种豁达乐观的心境。   据当地老人说,在巴马还有一种为60岁老人“补粮”的习俗,补粮仪式上,儿孙们把准备好的粮食、物品放到补粮桌上,一边唱着送寿歌,一边请道公把这些献来的米、钱和延寿的意愿信息传递给老人,让老人增粮、增寿。看到儿孙们为自己的健康长寿所做的努力,老人们在心理上得到积极的安慰,有病不惧怕,无病心宽敞,便能安然养生了。   巴马人长寿的秘诀不仅是因为这里天然独具的宜人环境、素食为主的饮食结构、常年劳作的生活方式、孝敬老人的社会风尚,还有乐观向上的美妙歌声呢。   晚上,我们被远处传来的阵阵歌声所吸引,循着歌声的方向,顺着人流来到巴马县中央广场。好家伙,这里人山人海,一片歌的海洋。男女老少穿着节日的盛装,围拢在一起,对唱山歌。一双双眸子里闪烁着深情、脸庞上荡漾着幸福。我好奇地穿梭在人群中,想弄清楚他们都在唱些什么、对歌有什么讲究。一位长者告诉我,壮族人每逢节日或是重大节庆活动,都会以对山歌的形式来相互交流,增进感情。以前山歌会是青年男女交结朋友、找寻有缘人的重要活动,现在的山歌内容和形式都发生了变化,成为人们了解对方生产生活、歌唱美好生活的重要形式。我问:“怎么男女老少声音都这么好听?”老人笑了笑说:“壮族人从呱呱坠地开始就听摇篮曲,到生命结束时为死者演唱哭丧歌,一生都是在歌声中度过的.....”原来,遇事即歌,以歌述志,以歌传情,在壮族已成风气了。我问老人:“您红光满面的,看上去也就60多岁吧?”老人哈哈大笑着说:“89了......饭养生,歌养心,我这不算啥,在巴马,比我高寿的人多着呢......”   据说,巴马已被确认为世界第五大长寿之乡,而且,这里的百岁老人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然而,最新统计数据表明,每年到巴马的游客已过万人,仅候鸟人群就有10万人之多。大量的游客和候鸟人的涌入,使巴马的环境、基础设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我们游览的过程中,看到巴马正在开山琢石、大兴土木。我担心,巴马这位多年养在深闺的少女,在向世人撩开神秘面纱之后,这里美丽的风光,这些长寿的和谐音符,会不会变得越来越憔悴不堪呢?!

别样的长征叙述

——读钟法权《最先到达的长征》

何建明   钟法权的《最先到达的长征》(中国作家出版社出版)是值得从头至尾、细细看完的作品,因为这是一部特别不一样的关于长征的故事。有关长征的故事太多太多,也都很教育人、影响人,已经成为一种近似固化精神的定式:草地、饥饿、战斗、死亡……但钟法权的这部却有些完全不一样的内容。有关红二十五军的特殊征战史,是作品对信仰理想的深度仰望,对生命的深切关怀,如流水般娓娓叙述了伟大的长征曾经缺失的部分,因而特别珍贵、特别崇高和特别惊心动魄。   《最先到达的长征》,这名字很直白,但却给出了那么多出人意料的信息和深刻用意。“最先到达”4个字既是文学的界定,又是形式和内容的界定,还有引导读者进入历史隧道的一种导向意义。红二十五军的长征,虽然不像中央红军那样波澜壮阔,但却同样惊天动地,英勇卓著。红二十五军经党中央批准,于年10月16日从河南光山净居寺率先开始长征,年9月16日徐海东率领红二十五军与刘志丹率领的红二十六和二十七军在延川永坪镇胜利会师,成为最早开始长征、最早到达陕北红色根据地的一支红军队伍。   在我看来,读者从作品中“和尚”“郎中”“先生”“道士”和“货郎”的神秘行踪,看到的不仅仅是红色地下交通员的机智勇敢,更让人从那历史的缝隙中,发现了一条通向胜利和光明的红色暗道,那就是党指挥枪走向胜利的成功之路。部队在鄂豫皖根据地处境最危险、发展最艰难的时刻,是奉命扮成“和尚”的地下交通员石建民将中央的指示及时送达,红二十五军才得以离开危机、四伏不断缩小的苏区,率先开始了最先的长征。红二十五军一路突围到达陕南后,是地下交通员“郎中”金来福及时采购到了红军急需的中草药,才使得徐海东等身受重伤的伤员得以尽快恢复;部队在陕南得以站稳脚跟,军事斗争节节胜利,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外部因素是地下交通员“先生”张明远主动上门联络,与张汉民部达成了“追而不击,遇见红军,枪口朝天,打空弹”的重要协议,避免了实力消耗。当秦岭山区出现春荒,红二十五军面临坚守陕南还是向四川发展的问题,鄂豫陕省委因此而产生争议的时刻,是“道士”秦明里及时传达了上级的指示,使鄂豫陕省委领导人正确地做出了红二十五军就地坚守、边建边看的主张,陕南革命根据地才得以创建。在西安城攻而不克的危急关头,是红二十五军的“货郎”石建民将放弃攻打西安北上迎接中央红军的中央指示及时传达,才使得鄂豫陕省委领导人有依据地做出了“上中下”三策的正确决定,再次确保了部队正确的前进方向。   无论是“转战陕南”,还是“打出一片天地”“壮大根据地”,以及“奠基陕北”,作者以近乎白描的手法,对红二十五军将士驰骋疆场浴血奋战的英雄壮举给予了如实地呈现。鏖战独树镇是红二十五军西征路上最危险的第一场遭遇战,也是红军长征路上生命攸关的九次著名战役之一。接下来红二十五军又在陕南的丹凤一个叫庾家河的地方上演了血染庾家河阻击战,打垮了敌人的疯狂进攻,军长程子华和副军长徐海东都身负重伤。红二十五军是一支能征惯战的长征部队,是一支以“攻必克、守必坚”让敌人闻风丧胆的英勇部队。汭河绝唱是政委吴焕先作为共产党人红军将领最后一次血战敌军的人生绽放,他的壮烈牺牲成为红军高级将领在长征途中为数不多的牺牲,成为整个红军队伍的英雄典范。血战板桥镇是红二十五军长征路上与马家军骑兵的最后一场厮杀和搏斗,危难之时,又是徐海东勇闯敌阵。可以这样说,红二十五军在长征路上所经历的每一场战斗,既有像鏖战独树镇、血染庾家河、汭河绝唱、血战板桥镇这样不惧强敌的生死血战;又有像闪战蔡玉窑、枪响分房沟、设伏文公岭、诱敌白塔河、首战马家军等讲究战法的以少胜多、以巧克敌的轻巧之战;还有像征战甘南、会师陕北等所向披靡的豪迈战斗。作者深度扩展红二十五军官兵面对血与火、生与死的英雄壮举,还以向上再向上的深情仰望,集中塑造了吴焕先、徐海东、韩先楚等独具特色的英雄典型,以个体的英雄素描,完成了红二十五军这个英雄的群体的塑造,使作品在平凡而不经意之中达到了“战神”的神话高度。   值得特别注意的一点:作者在一篇篇附记中,看似在烈士陵园和战场旧址,凭吊和怀想,其实作者是在对作品进行再次开掘。在《插入云霄的枪刺》中,作者由近及远,以刘华清在独树镇战斗受伤经历再一次对独树镇那场你死我活的战斗进行了细微回放,使典型战役与英雄人物得以相互辉映。在侧记二《红歌唱响庾家河》中,作者亲临昔日红二十五军临时军部“春茂永”第一现场,通过杨春荣、杨文聪和杨青山一家三代对那场血染庾家河战斗的回忆,既写出了人民拥戴红军的经历,又以见证人的口吻重现了那场残酷的阵地保卫战境况;既写了杨家对红军伤员救治所作的贡献,又写出了红色血脉代代相传。在侧记三《红色小镇》中,通过葛牌镇苏维埃纪念馆的史料介绍,通过田银斗这个人物的拓展描写,让人们对八十多年前葛牌苏维埃政府的建设有了一个全面而清晰的了解,弥补了只写战斗没有建设的不足。在侧记四《红色布告在镇安》中,通过红色布告的发现,展现了红二十五军武装斗争的历程。在侧记五《不朽的军魂》中,通过大量的细节和史料,重点回放了吴焕先这个英雄人物的英雄壮举,让英雄人物的光辉形象成为陇东高原的精神灯塔。   通读《最先到达的长征》,我感到这本书还有三大特色:首先,作品极具历史感和现场感。作者十分注重用历史事件来写历史人物。为防止历史事件的词条化,避免语言叙述的生硬僵化,作者十分重视现场感的强化,以丰富的细节来写活现场,以环境的烘托来写活历史,让陈旧的历史鲜活起来。其次,作品既向前伸也向后延。《最先到达的长征》从年11月16日一个晚霞满天的傍晚开始写起,为让读者了解红二十五军的过去,在一些章节中,通过主要人物的思考、重点战役的展开,作者不断地采取回望的手法,让读者从中找到了历史事件的前因后果,了解了过去与未来,增加了作品的厚度和力量。再是,以故事讲历史增强了作品的可读性。作者从头至尾就像一个讲故事的高手,给我们讲述红二十五军的长征史。书中所讲的故事,既可单独成篇,又互相影响关联;既讲出了画面感,又有极强的现场空间感;既热情似火,又冷如冰山,给人以空间、想象和力量,读完一篇让人禁不住想读下一篇。   与钟法权相识有些年,他虽不是专业作家,有自己繁忙的军队院校领导工作,可他把文学创作当作生命的主要部分,几十年来勤奋努力,耕耘不止。当今中国不缺才华横溢的作家,但缺少有热情、有追求、有定力的作家。我觉得钟法权就是这种人。我希望和期待钟法权也能成为到达文学“高峰”的那个人!

与高尚的精神秘境和语言秘密独处

——阎安诗歌阅读启示

梁战龙   要理解阎安的诗歌并非轻松之事,正如他自己所坦言的“诗歌艺术某种程度上仍然是一种秘传,创作和阅读都要建立在特殊的修养和训练之上。”阎安的诗歌语言明显带有一种过分的异质化辨识度,但它却有着令人着迷或反思的艺术效果。从《整理石头》到《山海经》,到《孔子一定见过大海》,到《玩具城》,其象征或所要喻指的意义远远超出了一般人对现代诗歌理解的范畴。   在阅读阎安诗歌作品的过程中,我常常会感到一种心理深层的精神压迫或一种对语言组合的重新审视。我痴迷阅读他诗歌的程度绝不逊于试图理解他诗歌的程度,他诗歌中闪电般的锋利感却又指向极其隐秘的语言让我不容抗拒,尽管多数时候迷失在他所构筑的巨大的语言迷宫里,这种现象在我以往的阅读体验中并不常见。   阎安的诗歌追求一种介于浮躁和宁静之间的平衡与张力的共建,这种不安的表达,或者说对不安的展开式控制,就像莫奈的《呐喊》,就像凡·高的《向日葵》,常常不局限于在宁静中寻找满足,也不局限于在某种制造的浮躁中获得掌声,而是试图通过某种分裂重新组合,重新耦合,从而获得一种断裂处的满足,它成为一种直陈真谛的独立的物自体。这就使得,阎安的诗歌属性,既不预备某物,也不预示某物。   我以为阎安诗歌语言的艰涩和异质化,是有意为之的。并且,我认为他这种有意为之的不被理解是具有某种语言荣誉的,将具有决定性的事物提入到不确定的语言中,将熟悉陌生化,本身就是诗歌创作的一种需要,当然没有十足语言掌控能力的人是做不到的,否则会陷入语言的泥淖。阎安的诗歌不是人文意义上的传统书写,在阎安的诗歌作品中,他抛弃了“体验”,甚至抛弃了“自我”,作为语言的操纵者,阎安是大师,他在自己所营造的语言空间里饶有兴致地向人们展示着他的改造力量,那是一种俯瞰的优雅和洞穿的力量。   阎安的创作风格一贯坚持尽可能地远离对单义性内涵的表达,更多的是一种含义富丽的形体,这种形体是以艰涩和异化为前理性层面,同时又让精义的隐秘区域发生震颤的绝对力量所形成的一种平衡张力基体。对于大众化旨趣普遍弥漫于诗歌体验的现代汉语诗歌而言,生活是可描述的,现实是熟悉的,而阎安的诗歌恰恰是相反的,去熟悉化,使其发生变形,甚至扭曲,把现实从空间、时间、事件的惯性秩序中抽离出来,不再让人们用通常的现实眼光来度量,从而摆脱了一种日常世界所观察到的物象。这种改造或者创造,是灵魂的自我救赎,心灵的自我皈依,从而达到了一种自我所营造的灵魂休憩和现实浮沉之间的平衡。阎安说:“艺术就是在非同寻常的视境提炼中,人和世界与真谛沦为一体。”   诗歌作为一种很私人化的隐秘,往往受写诗者自我意识的操纵。阎安被称为“中国文坛最隐秘的精神贵族”,这一点,在他的诗歌中得以体现。相信生活中的阎安,一定喜欢独处,独处的时候,他就会打乱语言固有的秩序,这种乱,不是零乱,也不是散乱,而是一种“言散魂不散”的貌离神合,从而产生了一种特别的“阎氏风格”,在现代诗歌技艺泛滥、话语权缺失的时代,不能不说这是诗人的一种坚守或者抵抗。   阎安诗歌的特质大多还表现在以极具开阔的历史视野和时间中极具个人性的人文觉醒完成精神独旅,以极其简约的言说方式与隐秘的言说内容,着眼于现代文明又立足于自然和大地维度上时间经验的开拓与融化,在复杂的世界经验和现代化体验中实现诗学素养的自我提炼和升华,造就了其诗歌隐忍朴拙、真诚沉稳的石头般的质地和金属般的力量感与坚决气质。   阎安将自己的写作置于一个无人能及的高度,成为新时期以来当代诗歌的重要收获,也因为他诗歌的不和谐性、语言的艰涩和异质化所呈现出来的力量,体现了一种重建现代性悲悯的巨大能量,让我们在化解当下的生存危机时,有了哲学意义上的勇气与自信。

文墨秦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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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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