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平杯一等奖获奖文章欣赏窗外盛
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荣获“天平杯”征文一等奖的美文——《窗外盛开的石榴花》。 这是一篇非常优美、感人的文章,让我们看到了一位有血有肉的法官妈妈! 窗外盛开的石榴花 ——安源区法院樊雨兰 每年五月正是石榴花盛开的季节。石榴花生长的环境很多地方都能适应,虽看似平庸,却能开出美丽鲜艳的花朵,特别到成熟时,瞬间变得华丽无比。 记得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在办公室加班累得很疲乏的时候,不经意间望向窗外火红的石榴花,刚好清风拂来,一缕幽香沁人心脾。这时我想起了宋代大文豪王安石《咏石榴花》中“浓绿万枝红一点,动人春色不需多”的诗句,许多思绪如涟漪般在心海荡漾辗转。 无限的憧憬 年从大学毕业后,怀揣着美好的法律梦想考入萍乡市安源区法院,从此我走上了属于自己的法律人生。 从一开始听到法槌声响的全身鸡皮疙瘩,到作为书记员记不赢庭审笔录急出满头大汗,到作为助审员亲手敲响法槌的“洪荒之力”,再到用法律的威严让狡猾的被告人“缴械投降”。法律、法槌、法袍……一切的一切,都在告诉我,这里一定有属于我的故事。 曾经,刑事被告人的残忍让我怒不可遏;曾经,刑事被害人的困苦让我黯然神伤;曾经,被告人的良心发现让我重燃希望;曾经,被害人的宽恕让我热泪盈眶。办理刑事案件,接触的大多是社会的阴暗面,就像医生接诊病人一样,病情千差万别,是否能够做到始终如一?这是严肃的考验。我认为,拒绝麻木是关键。我一直坚信“程序正义是保障实体正义的最好的方式”,所以每件案件的询问被告人、审查证据、调查取证……程序虽然繁琐,但事必躬亲,不放过任何防止冤假错案的蛛丝马迹。 一晃六年,流走的是岁月,收获的是对社会公正的无限憧憬;流逝的是青春,收获的是对追求正义的担当和勇气;流走的是时间,收获的是对法治中国的信心和底气。是的,法治的高度,不在于妄自菲薄,在乎的是我们所有法律人站直的高度;法治的出路,不在于故步自封,在乎的是我们所有法律人灵魂的思路;法治的信仰,不在于异想天开,在乎的是我们所有法律人行为的力量。 世界千变万化,法官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守护者,必须以不变应万变。对我来说,面对日趋复杂的工作环境,日益凸显的社会矛盾,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必须坚持清正廉洁的操守和学无止境的态度不变,不断加强自身职业修养,不断提高学习和工作能力,像窗外的石榴花一样,虽没有玫瑰那样娇媚,没有桂花那样清远,没有牡丹那样华贵,可她有一种成熟的美丽,秋天的时候会结出一个个红彤彤的果实,默默地为人们作出无私的奉献。 无言的母爱 “宝宝,妈妈过几天就回来了……” “你跟外公外婆要乖乖哈……” 每当坐上从湖南返回江西上班的汽车时,爸爸妈妈抱着我的宝宝把我送到村口,看到眼睛里装满泪水的父母和哭得一塌糊涂的宝宝,我每次故作坚强的都重复着这样的话,只希望我说的都是实话,宝宝跟爸妈都好,周末我也可以有时间回来。 去年宝宝出生,休完短暂的产假的我,丢下嗷嗷待哺的宝宝,扎进“5+2”、“白加黑”的工作。对我,是一个太难的选择。作为女法官,见过太多留守儿童走向犯罪的惨痛教训,也知道三岁以下是宝宝的关键发育期,更知道小孩成长环境充满各种风险。我只能无言以对。我想,对很多女人来说,都是一个艰难的选择。 真的,当了妈以后才懂得“世上只有妈妈好”的真正含义。除无法替代的哺乳,换尿布、洗澡,还有陪宝宝玩耍和睡觉。我知道,宝宝一到晚上就找妈妈,那是“夜崽不离娘”;我知道,宝宝和我睡觉贴紧又贴紧,那是只有妈妈才最有安全感;我还知道,当我来上班了,宝宝叫他的姨妈还有我妈妈叫妈妈,那是在寻找妈妈的味道;我还知道,当宝宝和我一睡在床上,赶走刚刚还非常喜欢的爸爸,那是只有我和宝宝的幸福世界。“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投进妈妈的怀抱,幸福少不了。”但是,当我来上班时,宝宝投不进妈妈的怀抱,又少了多少幸福呢? 我记得,宝宝得手足口疫,等我们回去时,已是高烧多日;我记得,宝宝天天夜里闹,等我们回去时,已是喉咙嘶哑;我记得,宝宝断了母乳,等我们回去时,医院几次。我记得,……,我都记得,但我只能记得。于是乎,当我写判决书没有头绪时,打个电话听到宝宝情况很好心里稍微宽慰;当我凌晨还在挑灯研究案情时,打开手机看看宝宝的照片和视频顿时充满力量;当我在上班路上和老公为某一个法律观点争的面红耳赤时,看宝宝视频顿时烟消云散、和颜悦色;当看到一米多高的案卷时,真的希望宝宝现在就长那么高了。 正是由于和宝宝的聚少离多,使我特别珍惜和宝宝在一起的时光。田间、地头、天空、树下,明月、青蛙、翠鸟……在我眼中都是最好的教科书,所以每次回家,根本不是休息,而是比上班还艰辛的味道,同时也是一种累并幸福着的味道。只有初为人母的法官,才会一边去想着明天要开三个庭,一边在深夜还给宝宝唱儿歌、讲故事;一边带着工作上的烦恼回家,一边却把全世界最幸福的笑容绽露给宝宝。 无悔的选择 作为一名女法官,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工作生活可谓“两重天”。工作,需要忠于真相,用法律的尺度去丈量正义;生活,需要忠于生命,用情感的热度去滋润新生。工作生活两不误,需要足够的智慧。 自担任助审员以来,每年年均需要审理上百余件刑事案件。每个案件都要正义,犯罪分子要受到追究,被害人的正义需要匡扶。既要做到不放过坏人,又要做到不冤枉好人,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为了确保我的案件当事人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保证实体的正义,就必须要有程序的正义,很多时候需要亲自去调查。 年办理的刘某某、邓某某故意伤害一案,被害人钟某某因被告人的行为致右眼盲,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就民事赔偿部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通过多次耐心细致和被害人沟通,向被害人阐释附带民事诉讼和单独民事诉讼的区别,被害人也深知通过执行程序拿到赔偿款的可能性较小,因而希望调解,早日得到赔偿。同时也多次向被告人及其家属解释民事赔偿对刑事部分量刑影响,被告人强烈要求调解。双方都有调解意愿,就赔偿金额多少又导致调解一时中断。为促成调解,又分别召集各方就调解方案、支付方式等进行协商,最终以20万元调解结案,支付14万元现金,余款6万元结案后六个月付清。经过本次调解,被害人损失得到赔偿,被告人获得从宽处罚,有效的化解了矛盾。 其实,每天跟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打交道,虽然他们犯罪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但他们走上犯罪之路都各有各的不幸。我一直认为,刑法的目的不只在于打击犯罪,其实更多应该体现教育和挽救,甚至做到预防,正如中医所言“治未病”,很多犯罪分子是聪明用错了地方。在我眼中,刑事审判从来就不是冷冰冰的,它可以充满温情。 去年审理的李某盗窃案,李某从小母亲离开出走,父亲外出打工常年不在家,只能跟年迈的爷爷奶奶相依为命,由于常年的疏于管教和经济所迫,从小就小偷小摸,十六岁之前多次因盗窃被抓,年满十六岁后还是不收手,终于由于入户盗窃手机被抓,我接手该案后,认为未成年轻微犯罪应该以教育、挽救为宜,主动联系李某父亲到单位,给他讲解他孩子走上这一步的原因并建议他就近工作,联系社区请求给予李某一家特殊关照,并联系一家汽车修理厂建议李某去当学徒工。最终我对李某进行耐心的开导,并从轻判处李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一年过去,现在的李某就跟换了人似的,有礼貌、求上进、懂感恩。 我想,对于每个案件,都是可以在法律范围内,站在公正的立场,用温情的态度,去追求案件各方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公约数”。这样,我将不会亏欠“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句话。 宝宝,每天都在成长;妈妈,每天也在成长;法治,每天也在成长。我想,对宝宝,我问心无悔;对工作,我也问心无愧。如果法官,或者法律人,对待法律职业就像妈妈对宝宝一样,用心去爱,用爱去守护,我们的故事就像那一颗颗红石榴,看似平凡,却很充实。 “五月榴花照眼明,枝间时见子初成”(唐·韩愈诗)。窗外的石榴树一年年茁壮成长,石榴花也年年如期盛开,这一自然规律仿佛暗示着我:只要坚持自我,而且生活中追求最真实的自己,那么待时机成熟,就能展现自己的美丽。 萍乡法院编辑:陶覃婧 文:樊雨兰 赞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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